鄂尔多斯市无线电管理处
随着时代的前进,鄂尔多斯市无线电管理事业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勤奋努力下日益兴旺,无线电设备逐年按百分比递增,管理手段越来越精尖,管理技术逐步成熟,队伍茁壮成长。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方便千家万户。为鄂尔多斯市的社会稳定和紧急建设做出了贡献。
1985年2月为适应国家四化建设的发展和据精简整编情况对无线电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为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的体制,既保留伊盟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其办事机构由军队转到地方政府,归伊盟行署办领导。1995年7月为了响应国家无委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行署办公室磋商移接交会议,参会的有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编委、邮电局及伊盟无委办负责人,会议决定撤销了伊盟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成立伊盟无线电管理处,属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办公室的派出机构。2001年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伊克昭盟设立鄂尔多斯市,伊盟无线电管理处也即改为鄂尔多斯市无线电管理处。
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拟定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2)、负责审批辖区内的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之配电台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机手无线电管理费。(3)、负责辖区内的无线电监测,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和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4)、组织协调处理鄂尔多斯市无线电管理方面的有关事宜。(5)、负责辖区内的各类无线电台(站)的监测检查工作。(6)、承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无线电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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